在家父的坟地守护了一个月有余,那一个月我不再练剑,而是思考人生。
白鸟落在天空,我如罗汉般屹立不动。
我决意重出江湖了。事实上也没有重出江湖这种概念,我们萧家虽然从几百年前就是剑客家族,但全部都是归隐山林之高人之辈。
什么高人……根本就是穷得流血,寒酸如屎。唯一的传家之宝就是家父带到坟墓里的铁剑,靠,说铁剑我还认为抬高了它,那把剑锈迹斑斑,剑身残缺不全,剑柄也烂出天际。
……
所以我决定要我们萧家的名号扬名于江湖之上。即使我会死在混乱不堪的江湖上,即使我明白这条路必定充满挫折,即使明白我那些顽固不化的萧家先人必定会在我死之后掐死我……
下定决心的时候已经变卖所有的家产了,事实上除了那间小茅屋之外也没有更加贵重的东西了,大抵上是五六只黑色的乌鸡,铁锅,一头牛,一只看门的土狗。
大约得到了五十文,我还是第一次摸到那么多钱,就着铜臭味把一个个铜钱吻了个便。本来重出江湖就要行很长的路,所以马这种东西一定是江湖人必须的。但我决定走着去,因为这可以锻炼我的轻功。
好吧我承认我也想买一匹马,然后像那些骑马而立的剑客般,路人看见威风凛凛的我就低下头颅或者两眼放出崇拜的目光。但是马实在太贵了,一匹快死的马居然还卖九十文钱。
特么的奸商怎么不去抢?
忘了介绍我和家父居住的村子了,那个村子名为“大牛村。”位于大天朝的东南部,北部接镶滔滔不绝的长江,东面是一望无际的大海。
大牛村是甘蔗盛产之地,最靠近的大城市是建业城,朝廷派遣二级大员和铁甲军驻扎在此。
我在大牛村生活了接近十八年,有时候也随着家父去过几次建业城。那里也算是繁荣昌盛了,街道尽是各类的商铺,酒楼也多得数不清。
但我去建业城的目的是那里的擂台。擂台赛是建业城的标榜,那个铺满红布的擂台放置在城里的最中央,是各路高手的比武之地,当然老百姓也喜欢在这里看热闹。所以我认为想要出名应该着眼于此。
重出江湖的话,应该先找到建业城的高手。然后约他们到擂台上比武。
在无数百姓的眼皮底下,我一一击败那些高手。
飞黄腾达之日指日可待!
……
走啊走啊,
飞啊飞啊。
今天也是很好的天气呐,微风徐徐,阳光正好。
大牛村和建业城的距离说远不远,但是真正走着去的话也要一整天的时间……白天的时候还算好,在光线下我可以用轻功在树林里飞跃,借力打力,从一棵树上跳到另一颗树上,速度提高很多。但夜晚的时候就必须老实着走路了。
眼下的天已经彻底暗下来了,但我现在正在郊外。这里的森林是出了名的野兽之地,老虎,熊,狼等动物最喜欢在夜黑风高之时出来觅食。最要紧的是附近又没有可以住上一夜的酒馆。
最可怕的是现在正值冬初季,很多动物都很饿,他们最喜欢吃过路的人类了。
虽然我自认为武艺高强,特别是我的剑比风还要快,所以一个人单挑几条老虎不在话下。但要命的是我此刻连剑都没有……
家父那家伙怕我杀生,所以让我以木棍为剑,每天就拿着那条木棍乱挥,老是被隔壁的女孩子笑话……
当然了,毕竟我已经决意要重出江湖了,所以那根丢人的木棍已经被我扔到湖里面了,我还记得那天,我一个人站在湖边,远处的微风把湖面吹出一条条波涟。
只见我沉吟片刻后一跃而起,拿起木棍奋力一扔,那根木棍顿时如同离弦之箭沉到湖底,最后插在湖底中央。
稍微发呆了一下……
彼时,远处传来一声恐怖的狼啸。听声音怕是一群饿到极致的野狼。在没有人烟的郊区遇到狼群显然是倒霉的,我屏息而立,然后双脚发力,朝着附近一棵大树一跃而起。
狼群的鼻子对人类的气味很灵敏,但只有跳到了高树上,气味就会随着微风消散。等到狼群走的时候我也可以离开这里了。
看来,今晚要在树上过夜了……
就在我迷迷糊糊的快要睡着的时候,身下忽然传来了一阵骚动,随之而来的是阵阵的暴戾杀气。
那是狼群到来的气息。
我立即就恢复了精神,然后竭力看向树木的下面。
虽然光线暗淡,但我依稀认出了聚集在下面的是一帮惊慌失措的男人。他们拿着各式各样的兵器,剑,刀,木头,统统都有。大多人双手双脚颤抖连连,其中有一个人看起来很强壮,眼睛也很有神气,似乎是这帮人的首领。
“大家统统打起精神来!”那个汉子拿着一把大刀,虽然狼群一步一步逼近也丝毫不显惧色。顿了一会,他补充说:“以我为中心,只防不攻!”
他这么说着,所有人都打起精神然后围着他站立,形成了一个圆形的保护圈。那些狼逼近的脚步也缓了下来,狡猾它们也对人类的举动有了一丝迟疑。但狼群们依然长着可怖的獠牙,眼睛也在夜色中射出寒光,显然它们依然无比渴望撕裂这些可怜的人类。
我不得不感叹这位汉子的机智和冷静。狼群攻击时善于各个击破,特别是猎杀恐惧到尽头的猎物。但汉子已经把鼓舞士气,还形成了一个防御阵型。
虽然努力地争取到了一点时间,但对于饥饿的狼群来说也只是垂死挣扎而已。
“啊呜!!!”
随着狼王的一声长啸,狼群不再畏惧了,它们的步子越来越近,那些狡猾的家伙正在寻找一个有利的条件,然后一跃地扑上去张开锋利的獠牙咬住这些可怜人的脖子,饥饿的狼往往会把人类的血和肉尽数吞进肚子,哪怕是撑死自己。
所以那些人必死无疑,除非有个江湖绝顶高手为他们护法了。但看来那个最厉害的汉子也无非是个稍微强于常人的人物罢了,要是一两只狼他兴许可以对付,但是,这漫山遍野的狼可就……
我没有打算帮助他们,我是个剑客,并非救万恶的大圣人。我们萧家人认为人类被狼群杀害是自然法则,人类在盛季也曾大肆扑杀狼的幼崽,所以这次换狼扑杀人类也是天经地义吧。
要是我们萧家喜欢行善就好了,现在正是该死的异族当上了天朝皇帝,贪官污吏横行无忌。要是以家父喜欢行善,以他的能力早就一个人去把杀入关内的异族统统赶出长城了。但那家伙偏偏就喜欢隐藏自己的能力,被人欺负也没有怨言。所以不明白我们萧家的傻瓜还把我们当成了老实巴交的人。
家父不知道哇,每次都是我暗自教训那些讨厌的人,要不然祖宗留给他的地早就被一些豪强给抢了。
正这么乱想的时候,身下的汉子又吼了一声。
“今日我天雪盟子弟谁若能杀退这些畜牲,保护好女少主,我必定赏他黄金万两!”
当时穷成**的我听到黄金还是万两是时候,顿时就咋舌了,然后还情不自禁地喊了一声。
“什么?黄金万两!天呐,这能买多少女儿红?能吃多少肉?能找多少个老婆啊!?”
但是没想到那些家伙立即就抬起头来,目光如炬地瞪着我。
“什么人,敢隐藏于树上偷袭我们!”有个杂鱼似乎很看不爽我,拿着大刀指着我。“你这傻瓜,给我滚下来!老子饶你不死!”
……
见面就喊傻瓜至于么。好吧,我承认我在树上的姿势猥琐无比,一边大腿吊在半空,头也摆摆去的。
但是,大爷们,拜托你们先管好自己行么?
倒是那位汉子有点眼光,抬起头来和我作辑,斟酌地用词:“不知是那位大侠,为何隐藏于树上。”
我刚想回答我乐意怎么了,另外一些杂鱼又嚷嚷上了,他们摸着脑瓜,看起来已经灵光一闪。
“兄弟们,我们也学这傻瓜啊!咱们也爬到这树上,虽然难看了点却能保住一条小命。”
说着他们已经跃跃欲试,拉开袖子打算爬上来。
但汉子下一句话却如同冷水灌到他们头上。“不可能爬上去的,这里的树皮很尖锐,而且这里的树的树枝很少,基本没有借力之处。”
“堂主你可别吓我们,这傻瓜都能爬上去,我们怎么可能……”
汉子眼睛一闭,淡淡地说:“唯一的解释就是,他会绝顶的轻功。”
“喂喂喂喂喂,你们这样当着我的面议论我好么?”我嚷嚷。“打就快点打啊,我还要睡觉,明天还要赶路呢!”
汉子再次作辑。
“我,龙清,天雪盟赤血堂堂主,恳请大侠救我们一命!”
我摇摇头。
汉子虽然尽其的礼貌,但也无法打动我。这是萧家的原则,虽然我需要钱财,但断然不会因为钱财而破坏萧家的原则。
彼时,狼群更加逼近了,几乎只有三米之距,它们随时都可能扑上来,那些人更是害怕得颤抖不停。
“身为武功盖世之人,却置我们于生死不顾!你算是什么狗东西!”
当我打算转过头的时候,忽然传来了女子的声音,声线宛如天籁,但是却因为愤怒而略有些颤抖。
“你这种人,一辈子就是个没有人理会的废物吧,连死的时候都没有帮你埋!哼!”她又说。
片刻,我在高空中一跃而下。
却没有一点灰尘扬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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